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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债务重组方式

公司法债务重组方式|债务重组《上海银行债务重组》

一、什么是债务重组?

法律主观: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确定,对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重新达成协议,债务重组主要包括债务人通过转让资产给债权人清偿债务,修改其他的债务条件,来减少债务的本金、降低利率、免除应付的利息等方式。

法律客观: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1..以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2.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减少本金等

3.债务人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但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用于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在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发行新股

4.以上三种形式组合的方式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二、什么是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 )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转为资本;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 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

2、债务人破产清算的;

3、债务人改组的;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法债务重组方式|债务重组

三、公司法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债务重组 是指公司在出现资金紧张时,对于所欠 债务 无法按期按量偿还而改变偿还条件或偿还方式的行为。那么 公司法 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呢?一是以公司资本偿还,包括公司的资金、存贷等;二是将债务转换为公司资本,如公司股票等;三是修改偿还的条件,如降低金额或是利息等;四是以上三种的组合方式。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 债权人 在 债务人 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 )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转为资本; (三)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债务重组对债权公司来说有一定的损失,这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法律对于债务重组没有过多的干涉,但是一旦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法院也可以进行调解,帮助达成重组协议,确定偿还方式等。债务人也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债权人的损失降到最小化。

四、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涉及印花税的吗?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一般不会涉及印花税,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其非现金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转换为资本等不同的方式。

一、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涉及印花税的吗?债务重组的定义和方式,在会计方面和税收方面是一样的,即: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发生的涉及债务条件修改的所有事项,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债务条件的修改,则不属于债务重组的范围;如果有债务条件的修改,不管是债权人作出让步,还是债权人没有让步,都属于债务重组。当然,实际操作中,债务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是最常见的。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包括:(一)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即债务人转让其非现金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主要有: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三)债务转换为资本,包括国有企业债转股。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如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厉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因此,公司只有在满足国家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它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四)修改其它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五)多种方式进行的混合重组。例如,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再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它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二、会计上有关债务重组的规定债权人方面:(1)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的,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接受多项非现金资产,应按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3)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如果涉及多项股权,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4)以修改其它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则或有收益不应当包括在未来应收金额中,待实际收到或有收益时,计入收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包括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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