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债务重组公司|债务重组——正规债务优化公司有那些?
1、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分录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分录:债权人的会计分录:
1、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借:长期股权投资(放弃债权公允价值+直接相关税费),借:坏账准备(计提过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贷:银行存款(支付的直接相关税费),贷:投资收益(放弃债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1)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借:坏账准备(计提过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贷:银行存款(支付的交易费用),贷:投资收益(差额),
(2)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交易费用),借:坏账准备(计提过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贷:银行存款(支付的交易费用),贷:投资收益(差额),
(3)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子公司投资(同一控制),借:长期股权投资,借:坏账准备(计提过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可借可贷),
(4)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子公司投资(非同一控制):借:长期股权投资(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借:坏账准备(计提过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贷:投资收益(放弃债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2、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借:库存商品(放弃债权公允价值-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相关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坏账准备(计提过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贷:银行存款(支付的直接相关税费),贷:投资收益(放弃债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借:应付账款(债务的账面价值),贷:其他债权投资(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贷:投资收益,
2、借:应付账款,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3、借:应付账款,贷:股本,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贷:投资收益。
2、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经法院裁定进行债务重整并按持续经营进行会计核算的,按照本章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债务人在破产清算期间进行的债务重组,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清算有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处理。
债务重组是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进行的交易。实务中经常出现第三方参与相关交易的情形,例如,某公司以不同于原合同条款的方式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债;又如,新组建的公司承接原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再如,资产管理公司从债权人处购得债权,再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在上述情形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债权和债务是否发生终止确认,再就债务重组交易按照本章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债务人未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也无论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条款重新达成了协议,就符合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债权和债务,不包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计负债,但包括租赁应收款和租赁应付款。
不适用债务重组准则的交易事项:
(1)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3)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债务重组方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
(1)以资产清偿债务,即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如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
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厉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注意的是: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不包括上述和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本准则将其简称"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 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3、acco125125老师好,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对比问...
你好。
1、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如果是同一控制,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是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如果是非同一控制,其成本是合并方的公允价值。
在同一控制下,参与合并各方均由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看,该类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有关交易事项不应作为出售或者购买。因此,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会计处理采用类似于权益结合法的处理方法,即合并成本以被合并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而在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各方不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其合并交易是市场正常的购销业务,因此,其合并成本应当以被购买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2、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是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来度量换入资产的初始成本。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其交易构成可以分解为:
1、将自身持有的资产正常销售给对方;
2、以相同的价格购买对方的资产。可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仍然属于正常的市场购销活动,只是其购销活动同时发生而已。因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与一般采购业务相同,即按公允价值入账。
需要指出,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果该项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则换入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另外,换入资产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换入资产也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这一规定,目的是规避滥用该类交易来操纵利润的发生。
3.在债务重组中,也是以换出度量换入。
对于债务重组问题,其会计理论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类似。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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