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征集农村养老服务案例分享信息|「15 分钟养老服务圈」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吗?|负债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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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9月18日 预览 22

民政部征集农村养老服务案例分享信息|负债重组《个人债务整合》

1、国家对农村九十岁老人有补助吗

九十岁老人是有高龄津贴的,根据每个地方政策不同,所补助的金额方式各不相同,大连将90到99周岁的老年人划入长寿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补贴。各地百岁老人补贴不同,最低为100元,部分发达城市110 元~200元之间。2016年8月,民政部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扩展资料案例:
2010年初,甘肃省出台政策指出,从2010年起省政府将对百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的高龄生活补贴,并颁发百岁老人寿星证;市州对95-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补贴;县区对90-94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如今,80岁以上老年人也将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根据民政部相关精神,甘肃省民政厅要求各市州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事业及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社会融资、供水供电供热、免费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保障其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高龄补贴制度且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提高发放的层级,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其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对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给予一次性或者分期建设补贴,以及一定的运营补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龄补贴

2、「15 分钟养老服务圈」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吗?

15分钟养老服务圈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第一,社会重视,国家关注。要大力加强居家和社区的养老服务的供给,我们要建设15分钟养老服务圈,我们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每年打造1000个全国示范性的老年友善社区,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和娱乐等方面,全方位提供支持,而且要全面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项目,让老年人真正得到实惠。
第二,措施得当。在城中心黄金地段,群众如何福气养老?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街道党工委以公建民营的方式,打造养老服务中心。记者在现场看到,养老服务中心内环境整洁,活动室、阅读室、休息室、餐厅布置得温馨舒适。该中心的居家养老服务还拓展了助医、助养、助浴、助洁、助行、助乐、助急等“七助”上门服务,托老服务方式则可对老年人实行临时托养,为短时无法照顾家中老人的年轻人解除燃眉之急。与此同时,办事处还充分利用辖区贵州中医大第二附属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优势,为养老中心老人开通了体检及就医的“绿色通道”。
第三,践行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力度很大。
据悉,贵州正探索由县区级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住建、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建设由“县区综合性护理型养老机构—街道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县级中心敬老院—乡镇区域性养老院—村级农村福气院”组成的城乡养老设施网络,真正做到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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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谁必须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经济供养?

今日(2月24日),民政部、公安部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这是第一次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作出全国性部署。意见明确,进一步强调家庭子女和其他赡养、扶养人要依法履行对留守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避免生活不能自理的留守老年人单独居住生活。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黄伟胜介绍,根据2016年民政部的初步摸底排查结果,全国有1600万左右的农村留守老年人。这些留守老年人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不少还承担着繁重的农务劳动或者抚育孙辈的义务,在不同程度存在着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护、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护理等问题。《意见》针对这些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的思路,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安排和措施。《意见》提出,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其中,《意见》突出强化家庭在留守老年人赡养与关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调家庭子女和其他赡养、扶养人要依法履行对留守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避免生活不能自理的留守老年人单独居住生活;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赡养义务人可与亲属或其他人员签订委托照顾协议,并向村民委员会报备。对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此次《意见》强调发挥村民委员会在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中的权益保障作用。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重要主体,是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的重要力量。“这是我们第一次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作出全国性部署。下一步,我们会指导各省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细则,落实信息台账和巡访制度,让农村留守老人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中。”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福利处处长李邦华介绍,此次意见的出台,最重要的是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到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机制,明确了重点关爱人群,即重点照顾好极其困难的失能高龄留守老人。同时,也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定位。此外,《意见》还提出,支持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全国老龄办宣传部部长刁海峰介绍,未来将继续培育扶持农村老年协会,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提升老年协会服务能力,推动老年协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把农村老年协会打造成农村老年人互助关爱网络。全面提高覆盖率,到2020年农村老年人覆盖率要从目前的82.1%提高到90%。

4、居家养老服务方案范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方案范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1548号)和泰州、市政府《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 工作目标2015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机制;2015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 措施及要求(一)建立组织网络。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 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二)调查服务需求。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同类型),对不同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概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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